第45章 探微孔子之问 仁心何以烛照礼乐文明(第6页)


    在数字化时代,乐教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。
    短视频平台上碎片化的音乐传播,使人们习惯于“浅层次聆听”
    ,难以体验音乐的深层意蕴;商业资本主导的音乐产业,将音乐异化为流量变现的工具,导致“神曲”
    泛滥而经典式微。
    然而,困境中亦蕴含着创新的机遇。
    一些教育工作者尝试将传统雅乐与现代多媒体技术结合,如中央音乐学院研的“古谱诗词歌曲数字化传承系统”
    ,通过ai技术复原唐传古谱,使千年之前的《阳关三叠》以虚拟现实的形式重现。
    在中小学教育中,“礼乐校园”
    建设计划将古琴、编钟等传统乐器引入课堂,通过“玩古乐、学古礼”
    的方式,让学生在沉浸式体验中感受乐教的魅力。
    这些实践表明,传统乐教智慧与现代科技的结合,正在为情感教育开辟新的路径。
    五、文明的重建:在仁与礼的张力中前行
    (一)中西文明中的规范与德性
    在西方文明史上,规范与德性的张力同样是重要的哲学议题。
    从柏拉图的《理想国》到罗尔斯的《正义论》,西方哲学更侧重于通过制度设计实现社会正义;而儒家传统则如麦金太尔在《追寻美德》中所言,强调“实践智慧”
    在德性养成中的作用。
    这种差异形成了中西文明不同的价值取向:西方文明重“契约伦理”
    ,中华文明重“德性伦理”
    。
    然而,两种文明并非截然对立。
    孔子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
    的伦理金律,与康德“人是目的”
    的道德律令,在终极价值层面具有相通性。
    在全球化时代,这种价值共识为文明对话提供了基础。
    正如杜维明所言:“儒家的‘仁’学思想,不仅是中国的,也是世界的;不仅是传统的,也是现代的。”
    (二)现代性视域下的德治与法治
    在当代中国,德治与法治的关系问题,本质上是孔子“仁礼之辨”
    的现代转化。
   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“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”
    ,正是对这一传统智慧的创造性继承。
    法律作为“天下之程式,万事之仪表”
    ,为社会划定行为底线;道德作为“内心之法”
    ,引导人们追求更高的伦理境界。
    在司法实践中,这种结合体现为“情、理、法”
    的统一。
    例如,在审理赡养纠纷案件时,法官不仅依据《民法典》判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,更通过调解引导当事人体悟“孝悌也者,其为仁之本与”
    的伦理内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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